渠系工程管制现况及发展

由尉犁县供水管理总站供水的各个村指定农民最终结算水价,定价模式采用上一级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方式,末级渠系维护费按照乡镇及供水管理合理开支为依据核定,乡镇村末级渠系维护费为0.002元/m3。村镇农民最终结算水价为0.0787元/m3,计量点为各农渠进口,用水量以计量点实际计量为准。收取水费时由尉犁县供水管理总站出具供水专用,所收取的末级渠系维护费由尉犁县供水管理总站掌握,单独计帐,足额专项用于各乡镇水管所管理的经费等开支。灌区农民最终承担水价确定为0.0787元/m3。

管理经验及存在问题

尉犁县近年来的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基本上都投入到一些骨干工程上,而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节水工程一直得不到重视,使灌区末级渠系的建设滞后于其它各方面的建设,已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形势发展的需要。1.资金短缺,工程维护困难灌区末级渠系配套设施和计量点前期建设资金没有着落,水价不到位,维修资金短缺,不能及时维修老化破损的工程,导致渠道渗漏严重,影响水的利用率的提高。同时,已建协会推行的“终端水价”水费偏低,自我维持能力差,水费的收入只能用来维持灌区水管部门及协会的正常运转,无法拿出资金来更新、改造灌区末级渠系工程,致使其只能带病运行和超负荷运行。2.计量设施缺乏,管理不便尉犁县现状灌区供水设施配套不完善,渠道流量计量设施较少,只在渠系支渠进口设有计量点,而斗、农渠系水量计量设施非常少,量测水设施不完善,使定额管理、配水到户、计量收费到户难度很大,大面积推广用水户协会就存在困难,影响了灌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3.管理技术水平落后灌区目前基本采用常规灌溉方式,由于灌区范围和工程管理任务面广、线路长,工程管理技术水平落后,工程配套程度较差,灌溉技术相对落后,因此使得资源未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农业发展受到制约。

末级渠系工程管理发展思路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体制改革、工程改造和机制创新三者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突出管理体制改革、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水价改革三个重点。

1.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自治,创新农业用水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培育成末级渠系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管理运营主体。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实行按渠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核算的原则,用水管理由管理单位统一计划,按渠系配水,水管机构体制在“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方针指导下,全面加快和深化水管部门的改革。

2.加强供水设施工程改造,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工程设施改造,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在完成骨干工程改造的基础上,建立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奖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村金融支持”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逐步形成工程良好、计量科学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结合尉犁县实际,今后应通过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末级渠系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设施改造,完善农田水利工程配套建设。

3.加快水价制度改革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在完成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工程节水改造的基础上,按照促进节约用水和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两兼顾”的原则,逐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稳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推行计量收费,整顿末级渠系水价秩序,减轻农民用水生产成本。同时,针对协会运行经费困难、工程设施状况亟待改善等问题,在改革农业用水水价形成机制时,将这部分费用核入水价中,由水管单位统一收缴后,返还给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协会人员的工资开支和日常的工程维修等,使支斗渠道的管理从以前的“无钱办事、无人管事”转变到现在的“有钱办事、有人管事”,使协会运行管理经费有可靠保障。此外,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推行水票制,实现“配水到协会、收费到协会、开票到用户”的“阳光水务”。通过水票媒介,树立和强化用户水的商品意识,充分调动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最终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为水价制度建设提供有利保障。

末级渠系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是尉犁县农田水利发展的基础,它与国有水管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为保证工程效益正常发挥,工程养护的正常运行,以及水费征收的最终落实,应以水落实水价改革为落脚点,建立权限明确,责任明晰,程序公正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供水成本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变水利工程现状,减少工程的维护工程量及灌溉用水量,从而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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