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空作业的管理制度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2、悬空作业所用的锁具、脚手板、吊篮、平台等设备、均需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3、构建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钢结构吊装,构建尽可能在地面上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4、手工气割(焊)工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橡胶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规程。(2)停工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在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需用肥皂水试验。实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有限制,也不准底于5米。(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快。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沙、蒸汽加热解冻。(7)焊接场地应具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立即卸压。以上是对“悬空作业的管理制度”的介绍,更多内容请登录鲁班乐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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