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绿色建筑评价

福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工作而制定。参与评价的建筑,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福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建筑的评价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福建绿色建筑评价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行管理七类指标组成。施工管理和运行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为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升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均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


绿色建筑评价按总得分确定等级。总得分为相应类别指标的评分项得分经加权计算后与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之和。


评价指标体系每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七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被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乘以100分再除以该建筑理论上可获得的总分值计算。某类指标理论上可获得的总分值等于被评建筑所有参评的评分项的最大分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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