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通知
  
吉垃圾分类办〔2024〕23号
 
各市(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现将2024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满足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的厨余处理厂、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2024年1月后新建或在建项目,2024年8月底前完成当年计划任务的30%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报送申报书、立项文件、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地级及以上城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等13个城市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各地生活垃圾分类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填写《吉林省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正式行文,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两份)。
  (二)审查和公示。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省住建厅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存在问题的项目,取消项目备选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备选清单,将优先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检查验收。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组对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验收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
  联系方式:王江河  0431-82752550
  邮  箱:13966620@qq.com
  
  附件:1.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申报书
     2.吉林省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单位承诺书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0日

1.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申报书.doc2.吉林省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推荐汇总表.xls3.绩效目标申报表.xls4.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