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节材评价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是为推进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而制定。适用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评价。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评价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中,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对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评价是如何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节材评价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应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


应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一般项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临建设施应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


3、应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及砂浆中的水泥用量;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材料节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管件合一的脚手架和支撑体系;


2、应采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铝合金、塑料、玻璃钢和其他可再生材质的大模板和钢框镶边模板;


3、材料运输方法应科学,应降低运输损耗率;


4、应优化线材下料方案;


5、面材、块材鑲贴,应做到预先总体排版;


6、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7、应提高模板、脚手架体系的周转率。


资源再生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余料应合理使用。


2、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撒落混凝土及砂浆应科学利用。


3、临建设施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


4、现场办公用纸应分类摆放,纸张应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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