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三、围绕工地年度总体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实施,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四、定期向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经理汇报工作,协助经理完成工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五、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组织召开本单位每月两次的安全例会,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机科和经理室;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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