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一般要求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一般要求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有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片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式。

2)当两跨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动或液压设备。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规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3)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4)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已经拆开。

6)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4、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5、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6、当采用液压升降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排除液压系统的泄漏、失压、颤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7、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范表8.1.3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五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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