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生产防护方案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过程无重大伤亡事故,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防护方案。一、本工程为框架结构11层、建筑面积8584平方,于2011年10月10日开工。二、施工安全管理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龙门架安拆、塔吊安拆、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的购买、使用、检查、验收、维修、保养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2、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3、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要求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带要系紧。  2、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二)安全带  1、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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