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要求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江苏省绿色建筑的评价而制定。于评价江苏省新建和改、扩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其中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要求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要求的具体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Ⅰ控制项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住区人均用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小套型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住区的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Ⅱ一般项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不少于6株乔木。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Ⅲ优选项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有50%以上的墙面实施垂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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