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肢剪力墙较多

什么是短肢剪力墙较多?

1)短肢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占剪力墙总截面面积50%以上(广东省标准DBJ/T 15-46-2005);

2)短肢剪力墙承受荷载的面积较大,达到楼层面积的40%~50%以上(较高的建筑允许的面积应取更小的数量);

3)短肢剪力墙的布置比较集中,集中在平面的一边,或建筑的周边。也就是说,当短肢剪力墙出现破坏后,楼层有可能倒塌。

4)短肢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达到结构总倾覆力矩的40%~50%时;

5)规范本条第2款的规定,可理解为抗震设计时,对不出现“短肢剪力墙较多”在计算量值上的定义。一般剪力墙和短肢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可由电算输出文件中查验(如程序[18]的WVO2Q.OUT)。在结构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也可控制一般剪力墙或筒体的截面面积不小于短肢剪力墙的截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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