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

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改善北京地区居住建筑热环境,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而制定。其中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和立面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风、夏季自然通风。


建筑物的朝向和布置宜满足下列要求:


1、朝向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2、建筑物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


3、主要房间避开冬季最多频率风向(北向及西北向)


普通住宅的层高不宜高于2.8m


窗墙面积比M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计算:


1、面积和朝向根据本标准附录A进行计算和确定。


2、敞开式阳台的阳台门计入窗户面积。


3、凸窗的窗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4、封闭式阳台的窗墙面积比如下计算:


1)与直接相通房间之间设置保温隔墙和门窗时,按阳台内侧与房间相邻的围护结构面积计算,阳台门计入窗户面积;


2)与直接相通房间之间无保温隔墙和门窗隔断时,按阳台外侧围护结构计算。


平屋顶的屋顶透明部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平屋顶总面积的5%;坡屋顶房间的窗户为采光窗时,开窗面积不应超过所在房间面积的1/11。


更多关于“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建筑热工设计的规定”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