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的制约,使得现代建筑工地中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越普遍,因此,施工现场中的起重机械作用显得更加重要。同时由此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严重威胁到各类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本文结合个人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一系列对策。

1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缺陷

1.1 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

具体表现在施工单位未组织拆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联合验收;每次的加节、降节和附墙后未及时进行联合验收;建立的安全管理台账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的要求。

拆装单位或出租单位未按照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拆装前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多次重复使用高强螺栓,未建立高强螺栓报废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不具备起重机械专业知识,致使安全监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1.2 软件资料不完善

目前,起重机械基本上都已按照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但仍然缺少很多的资料,如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项目部周检记录、企业月检记录、拆装和使用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联合验收记录、附墙拆装自检记录、附墙出厂合格证、高强螺栓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地耐力报告等。

关系到起重机械安全的重要构配件修理记录也不齐全,包括驱动装置、制动器、防坠安全器和重要部位维修焊接后的焊接评定合格资料以及超年限检测评定合格资料等。

1.3 起重机械拆装工作不符合操作规程和使用要求

(1)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不够重视。例如:未向拆装单位提供地耐力报告和土层情况,基础未采取排水措施,未对特殊基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拆装单位未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拆装。例如:垂直度偏差超过标准要求,自由端高度超标,架体与建筑物距离超标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高强螺栓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预紧力矩进行紧固,销轴未使用开口销穿插,起重机械相互之间、起重机械与周围建筑物之间、起重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钢丝绳绳端固接不符合要求,钢丝绳断丝数已达报废标准仍然继续使用,吊钩防脱钩装置失效、施工升降机电缆护圈拆装间距超标等。

(3)拆装单位在拆装过程中违反规定进行拆装作业活动。例如:在拆装过程中不戴安全帽;在顶升作业过程中,风力超过五级,也不停止作业;违反拆装程序作业,任意颠倒作业顺序;没有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寻找平衡点;在吊笼顶和起重臂臂端作业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者证书未定期复核等。

1.4 安全防护装置拆装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1)安全防护装置拆装不到位。例如: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失效、起重量限制器失效、变幅限制器失效、起升高度限制器失效、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施工升降机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超载限制器失效、吊笼顶逃生出口限制器失效、零位保护失效、上限位限制器失效或触板拆装位置不对、上极限限制器失效或触板拆装位置不对等。

(2)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管理不到位。例如: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未按要求做定期防坠落试验(3 个月一次);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未按规定及时送检;未做好及时检查工作。

1.5 起重机械设计和生产存在问题

主要体现在设计能力上有缺陷、设计图纸来源不够规范、缺乏生产制造经验、发现产品与设计图纸有出入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了经济利益生产技术不成熟的产品等方面。

例如:某些厂家在发现了自己生产的塔式起重机平衡臂与回转平台联接的地方缺少加强板,但并不承认这是自己是设计缺陷,也不采取补焊措施,任由此类产品流入市场;还有的厂家生产的施工升降机防护围栏高度保持在1.8m,不知道已于2012 年5 月1 日开始执行的《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 要求防护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0m 的规定。

1.6 起重机械日常使用管理不到位

未按照要求建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无起重特性曲线图和灭火器;施工升降机吊笼内无操作规程;超载运行;未定期检查基础情况;未定期检查高强螺栓和销轴连接情况;未定期检查驱动装置减速器润滑情况;严禁注油的部位灌注润滑油;未定期检查吊钩防脱钩装置;未定期检查钢丝绳情况;未定期检查驱动齿轮与导轨架齿条的工作间隙及磨损情况;司机无证上岗,操作技术不熟练,应急处置能力差,安全意识不强;一些设备超过标准规定的强制淘汰期限,侥幸使用。

2 完善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监理单位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手册》和《监理规划》的要求做好自身的监理工作。

2.1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监理预控措施

(1)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的监理班子,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2)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和有关规范、规程制定一整套具体、细致的安全管理措施。

(3)审查起重机械拆装的资质和拆装方案。起重机械拆装作业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为确保起重机械拆装过程的安全,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确保拆装单位资格的有效性。同时监理单位还要核查拆装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2.2 重视地质勘察工作

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起重机械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情况特点,分析可能导致基础空鼓、沉降不均匀的各种因素,对重要地层和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不一定很详细而且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监理工程师还要比对起重机械拆装位置的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差异很大时要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拆装单位,调整起重机械拆装方案。

2.3 拆装方案要经过专家论证

对于桩基承台基础或者安装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施工升降机的基础等特殊基础处理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以降低起重机械拆装过程和使用过程的风险,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制定严格的进场验收程序

严把质量关,要求拆装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如发现起重机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进行维护保养,应与拆装单位进行沟通,不允许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2.5 做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在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1)严格按照拆装方案进行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在拆装作业开始前,应监督拆装单位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戒标志,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监督拆装单位对拆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记录;对拆装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发现违章作业情况,立即要求拆装单位停止拆装工作。

(2)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监督的方式全程监督检验人员的检验过程,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和拆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检验机构,取得检验合格证后,由施工单位到所属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取得使用登记证以后方可使用。

(3)监理单位应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制度。监理单位应通过日常巡回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和查整改等,重点是检查“三违”、“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后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

(4)监理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监理单位应尽职尽责,设置安全检查点将工程的每个安全环节都纳于监控之下,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即行旁站监督,这样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的安全将会得到更有效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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