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2)、隐蔽工程: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3)、成品保护: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3、玻璃、大理石等,要设警示标志加以保护。(4)、环境保护: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施工用具:1、施工机械应整齐摆放在操作区,工具应有工具箱;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8)、违章处罚:1、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每次罚款500--1000元,所造成2、损失由代班负责人承担,并责成代班负责人对施工要求进行整顿,追究其施工人员责任。3、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责成当事人员清理现场。4、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5、材料未按规范进行分类、整齐、合理堆放,而是随意摆放,造成施工场地混乱者,每次罚50~100元。6、施工过程中,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罚款50元。7、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指导、安排,不听从者,每次罚款50~100元。8、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随意践踏,刮损,或在下道工序前应进行成品保护,而未进行保护等不爱护成品行为者,每次罚款50~100元。9、未按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意在施工场地内生火做饭行为,每次罚款100元。10、电工安装的临时插座及临时灯等未经批准不得乱拆乱移,违者罚款50--100元。11、施工现场任何东西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如因施工代班负责人管理不严,其属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有偷盗行为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赔偿损失,严重者将偷盗者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