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

以下是中国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变更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工程变更的程序:1、设计变更的程序。从合同的角度看设计变更,必须有一方提出:(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拒绝的权利,这是合同赋予发包人的一项权利。如果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换用,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其他变更的程序。同样应由一方提出,与对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变更。更多关于“工程变更”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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