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生产纪律守则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各类设备的完好;二、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做到不酒后上岗、不脱岗、不串岗、不在岗位上睡觉、不在岗位上嬉闹,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在禁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章指挥,对违法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六、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七、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警告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持学习证的人员必须有专人监护;九、坚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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