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办法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奖罚办法。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视其情节给予200元奖励:1.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项目部和有关部门认可。1.2在施工中及时清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1.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项目部、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2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职工进行罚款:2.1不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穿拖鞋、硬底鞋、赤脚、不佩带胸牌一次罚款100元。2.2非维修人员沿井架、门式架、外用电梯、脚手架攀爬上下者一次罚款100元。2.3严禁在脚手架、楼面上追逐、打闹、嬉戏,违者罚款500元。2.4酒后作业者,一经发现罚款100元。2.5私自乱拉接电者、私自拆除机电设备者一次罚款100元。2.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不戴绝缘手套操作者罚款100元。2.7塔吊吊物,严禁违章指挥、斜挂、斜吊超高、所吊材料未绑严,违反者一次罚款1000元。2.8各类吊车吊物时无人指挥者罚款500元。2.9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看书报、与旁人交谈、及做与工作无关等事项者罚款100元。2.10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栏杆、架板、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等,一次罚款1000元。2.1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慎往下吊物者,一次罚款500元。2.12高空往下抛物者,一次罚款1000元。2.13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0元。2.14擅自采用各种金属丝代替熔断丝使用者罚款500元。2.15无电工执照擅自安装、拆除、修理电器者罚款500元。2.16机械操作人员下班或擅自离开岗位后,不切断电源、电器开关箱不落锁者罚款500元。2.17机械设备无证操作者罚款500元。2.18无特种作业岗位证进行特种作业者罚款500元。2.19乘坐吊板、吊斗、吊篮上下者罚款1000元。3为了维护现场整洁、现场文明施工,如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处理:3.1在施工场地随意大小便者,一次罚款200元。3.2在施工场地内打架斗殴者,双方各罚款500元,并写检讨张挂,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情况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3.3在施工场地内未经许可,私自生火做饭者,每次罚款200元。3.4在施工场地内带小孩,安排家属在工地内过夜,未经许可一次罚款200元。3.5各班组、工种的住宿宿舍每天应进行清扫,被子要铺好,衣服及鞋袜勤洗,严禁赌博,休息时间严禁大声吵闹,生活用水及垃圾倒至指定地点,违者每次罚款100元。3.6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不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堆码整齐,四处乱堆、乱放,一次罚款200元。3.7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内容不健康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3.8每一工种清理所用材料不彻底,根据用工多少,处以加倍罚款。3.9生活用水,不关水龙头、有长流水罚款50元,发现在电线上晾衣服,用电火炉烘拷衣服者,罚款50元,私自用电炉者每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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