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长的安全职责

1)在生产管理子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对在建子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政策和上级制度。

3)牢固执行建设和管理安全人员的原则,并在计划,组织,检查,总结和评估负责该项目的子项目的生产时计划,协调,检查和总结生产工作。 ,并应进行评估。

4)组织团队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周为团队和团体组织安全活动日,并针对进入该领域的新工人集中于3个级别的安全教育。

5)组织一般项目的安全技术说明,并具体实施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定期的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期间遇到的问题组织具体的补救措施。

7)参与人员伤亡调查/分析如果发生大规模人员伤亡,请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在必要时填写事故报告。

8)接受专职安全人员,对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积极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9)参加本项目机电设备及棚架的验收。

10)监督检查员工,以确保始终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11)不听取反对非法活动或危险建筑的反对者,将被停职,并给予行政和经济待遇。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零件和场所,在采取安全措施之前,请勿冒险进行任何违反规定的建筑。

12)组建一个团队,以正确执行日常的“三项检查”(自检,相互检查和相互检查)。

13)有权拒绝您的经理执行不安全的生产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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