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例?请看鲁班乐标编辑的文章。

 一.目的

为加强外协单位在港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外协单位及本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入港施工、维修安装、装卸操作(不限于)等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公司内部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外协单位进港作业前:

业务主管部门要确保外协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并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查,:

企业法人资格情况;

特种设备符合要求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设备及人员配备明细情况;

是否为作业设备、人员购买保险;

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业务主管部门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外包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应明确中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并对其管理

外协单位需到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办理《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申请单》、《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特殊作业许可证》(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手续。

外协单位应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入港作业人员到码头安全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入港安全培训

2.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外协单位应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港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要求作业,并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接受码头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管。

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