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节能设计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天津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根据天津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而修定。其中,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节能设计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天津市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节能设计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给水系统设计与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有关规定;全年平均用水量、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有关规定。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宜按下列顺序确定:


1、增压设施和高位水箱联合供水;


2、叠压供水:


3、变频调速供水;


4、气压供水。


二次供水系统的分区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区内低层部分应设减压设施保证各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且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2、采用变频调速供水方式时,各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


给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


2、采用低阻力的管材和管件;


3、应选用性能高的阀门。


水泵机组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2台或2台以上(不宜多于4台)水泵,宜由不同流量的水泵组成,并应设置备用泵;


2、用水量不均匀程度较高时可设置与工作水泵相匹配的气压罐;


3、水泵设计工况点应位于水泵特性曲线高效区右端,水泵调速比例不应低于0.75;


4、宜采用多恒压控制;


5、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的变频器。


冷却塔的选型和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取水温控制措施;


2、应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水等处理措施;


3、应设置水质监测系统;


4、当设置冷却水集水箱且必须设置在室内时,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池)设计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室外地坪以上的生活污水、废水宜采用重力流排水系统直接排至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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