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扰民的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事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终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坏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置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意见,及时消除施工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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