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制度(二)

工程质量如何保证制度?怎样进行质量管理?请看鲁班乐标编辑的文章。

及时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有见证的抽样试验,并取得具有法定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与合格证相符者方可使用。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质量管理

1、合理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材料供应计划进行采购及调配。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必须有合格证,局部加工件制作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及时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有见证的抽样试验,并取得具有法定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与合格证相符者方可使用。

4、材料进场按规格、品种、牌号对应,挂牌标识,实行挂牌管理。

5、市建委规定的九大类建材应按国家认证生产厂家的产品进行采购。

质量检查管理

1、工程质量检查经班组、现场自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坚持"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查。逐级检查,层层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马上返工。

2、严格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3、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4、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加强日常各种工作的文字记录和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保管工作,保证施工都有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以便分析、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根据工程施工过程要求和发现疑难问题,开展QC小组活动,攻克质量弱点和施工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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