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分管工程安全工作并对工程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2组织工程建设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3及时阅批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文件、通报,结合各部门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4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部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组织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办法,落实重奖重罚的原则。7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8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消除工程安全隐患。9负责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10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审定,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各项活动。12经常组织工程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好春秋检、安全月、防汛、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日常不定期安全检查。1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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