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规定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现场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规定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全面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

1)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的防护级别。

2)被防护对象的物防设施能力与人防组织管理概况。

3)被防护对象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群体的基本概况:建筑平面图、使用(功能)分配图、通道、门窗、电(楼)梯配置、管道、供电线路布局、建筑结构、墙体及周边情况等。

2、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

1)地理与人文环境。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周围的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当地的社情民风及社会治安状况。

2)气候环境和雷电灾害情况。调查工程现场一年中温度、湿度、风、雨、雾、霜等的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候资料为准);调查了解当地的雷电活动情况和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

3)电磁环境。调查被防护对象周围的电磁辐射情况,必要时,应实地测量其电磁辐射的强度和辐射规律。

4)其他需要勘察的内容。

3、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拟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位置,并对布防方案所确定的防区进行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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