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吊装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单体面积大,图纸编号K13-2。面积为8877,1平方米,建筑高度14.1米,单跨24米,长120.56M,宽102.24M,钢结构材料及制作要求,厂房结构材料按图中标示定,未注明钢结构件采用Q345B钢材,所有结构用的加劲板、连接板一例为8mm,,材料质量同主体结构,梁柱端头板及其他材料应同主体结构相同。钢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需使用进口JIS-F10T高强度珋剪型螺栓、或国标10.9级高强度螺栓,结合面需将绣。油脂涂料及其他附着物完全清理后方可施工,钢梁表面采用喷砂处理,未注明基础螺栓(A/B)使用Q345钢。

符合GB/T1591—2008的规定,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延伸率、屈服强度,对焊接结构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中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二、监理依据

1、监理规划。2、钢结构吊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号令)《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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