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本知识点应注意区分识别各原则的表现形式,并注意识别必须招标项目与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的区别,同时注意与后面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和适宜采用邀请招标项目的要求相结合。

公开原则表现为:招标信息公开、招标投标过程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公平原则表现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排斥或限制任何投标人参加投标,也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原则表现为: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每个投标人(如资格预审和评标标准要统一);诚实信用原则表现为;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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