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计划目标控制内容

在编制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中,必须要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目标。总的控制原则是下级目标要受上级目标的制约,下级目标要保证上级目标的实现,最终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因此,无论对监理工程师、业主或承包方都应当参与对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的控制,其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计划的控制工作内容

在编制各种施工进度计划时,应严格控制计划目标,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对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建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目标体系。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组成施工进度控制的机构及相关人员的配备。合理确定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及其工作流程。采用科学的进度计划编制方法和进度计划控制方法。制订进度计划控制的相关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等。对计划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及制订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处理和解决计划编制和综合平衡调整中的有关问题。根据承包工程特点,分别编制年度进度计划、月旬进度计划等。

(2)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进度计划审核重点是审核关键工作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计划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审核内容主要有:总目标的设置是否满足合同规定要求。各项分目标是否与总目标保持协调一致。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施工顺序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时,有无漏项,分期施工的项目是否与资源供应计划相协调。劳动力、原材料、配构件、机械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协调,且建设资源使用是否均衡。业主的资金供应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施工进度计划与设计图纸的供应计划是否一致。施工进度计划与业主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到货是否衔接。分包工程计划与总包工程计划是否衔接。各专业施工计划相互是否协调。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约或导致索赔的可能等。

(3)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施工合同要求,检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下达开工指令。协助承包方认真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合同要求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应与承包方协商加以解决。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会议,协调各方的施工进度。审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并按合同规定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审查工程延期报告,提出工程停工报告。处理工程纠纷和工程索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出工程进度报告。整理工程进度资料,并督促承包方整理技术资料。审查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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