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中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车间主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车间的事故预防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本车间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的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方面要求。

(3)在进行生产、施工作业前、制定和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小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

(4)经常检查车间内生产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从业人员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从业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7)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

(8)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9)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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