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相关规定

邀标的定义是什么,邀标相关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 邀标的定义


就是工程项目的邀请招标,它相对于公开招标而言。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 邀标相关政策规定


1.《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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