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现场外电防护工程;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及毗邻建筑物防护工程。

(6)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大型设备安装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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