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签证的相关内容

现场签证是在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正式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以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

目前存在的问题:凡从事过工程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都有这样的体会,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阶段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我接触过的几乎所有工程,现场签证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也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不够重视。总的来说,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很多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2、有一些施工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意识,进行不规范的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的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发生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也是不能被认可的。

把好现场签证关是监理投资控制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名投资控制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熟悉合同,把熟悉合同作为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应特别注意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例如,在一个项目中,合同和要求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审核和索赔的依据。

2、及时处理,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程,还有一些会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一事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变更(签证)费用审定表,计算费用,上报业主,和业主多沟通,当好业主的参谋,并要让业主明白,监理工程师是为业主服务。

3、严格控制投资是控制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严格审核现场签证就能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应当有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熟悉定额和有关文件、法规,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如有一些基础土石方大开挖签证,施工单位往往把实际土石方量写在签证上,并要求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这种做法不妥,建议实行公司与工地投资控制人员的双向控制,实行投资双向控制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规范和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保证现场签证的公平性和正确性。

综上所述,要把好现场签证关,就应当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认真细致地处理每一份签证,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利益,充分体现监理的重要作用,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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