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水电的长效观

在行业领导组织的相关研讨中,大家越来越深刻地体认到,中国农村水电之所以具有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本在于其具有资源的长效性、市场的长效性、资产的长效性和促进与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性。

资源的长效性。中国幅员辽阔,河流众多,径流总量丰沛,地形复杂多样,地势落差大,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据行业最新调研统计,我国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为1.41亿千瓦,年发电量为4900亿千瓦时。农村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600多个山区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以上集中在西部大开地区。资源的长效性是中国农村水电的长效观之一,反映为分布广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以年复一年利用。

市场的长效性。2004年《国际小水电组织成立十周年宣言》高度评价中国以小水电为基础实现农村电气化的经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解决农村用电、加速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现实途径,中国正在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开辟了农村水电发展的新领域。充分肯定中国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村水电示范基地的做法和经验。《宣言》提出各国政府应将小水电开发作为政府在农村的一项基本职责,为农村水电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全力促进其发展;积极支持现有电网覆盖区内的农村水电建设,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分散电源的开发和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小水电绿色能源证书”制度,保证政府部门在对小水电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资质审查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中国农村水电是中国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和国际社会公认的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在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和建立绿色能源证书制度、实行清洁发展机制……的推进与保障下,具有十分突出的市场长效性,它是中国农村水电的长效观之二,反映为有着深厚的根基、长远的前景、广阔的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需求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只要农村水电发电提供绿色电能,就为市场所需,就由电网消纳,就交市场交易结算,而这个市场既包括农村水电所在地市场、市县市场、省(区、市)市场、区域市场、国内市场,还包括境外市场、国外市场。

资产的长效性。中央高度重视、地方统筹实施、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法律法规政策保障下的中国农村水电,其资产是优质资产。只要坚持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即:坚持政府调节、部门指导、行业监管、业主实施;坚持规划、论证、开工、建设、验收全过程监管,制止和杜绝“四无”建设;坚持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五制”管理;坚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改革,设立有限责任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坚持电力体制配电端改革方向,完善分散开发、就地供电、就近消纳、联网运行的地方独立配电公司的制与机制等等,这样,建立在优质基础上的中国农村水电资产,同样具有十分突出的资产长效性,它是中国农村水电的长效观之三,反映为国资部门管资管人管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资管人管事的有机结合,实物性资产监管与资源性资产监管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农村水电资产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的长效性。

促进与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性。各地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中,涌现出一批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实行股份制办电,农民分享股权的典型事例,使农民长期稳定地从农村水电直接获得分红收入,形成了农民增收的长效体制与机制。这种促进与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性,是中国农村水电的长效观之四,也是现阶段整个长效观的核心所在,涉及农村水电工作宗旨,关系农村水电改革发展出发点和归结点。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反复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胡锦涛同志说,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增加对农村水电等“六小”工程的投入,要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 温家宝同志说,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从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胡锦涛同志提出,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以上所指所说,特别是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站在全局的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解决好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问题,解决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问题,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

中国农村水电促进与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性,主要反映为体现在极有说服力的一批典型事例中,即体现在尚未解决温饱、尚未稳定解决温饱以及基本实现温饱的贫困地区的一批典型事例中,突出的如:

甘肃临夏县刁祁乡原是一个尚未解决温饱的特困乡。总户数4790户,总人口2.4万人。黄河一级支流大夏河傍乡而过,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量达2万千瓦。“十五”以来,在国家的扶持下,通过农村集体和鼓励农民集资开发农村水电,先后集资810万元(国家扶持农村集体部分占51%),建成了3座农村集体小水电和两座股份制小水电,共装机2464千瓦(终期规模4068千瓦),年发电量800多万千瓦时,一年收入200多万元。实现了全乡户户通电。除免费向学校、五保户供电外,对农村用电实行0.2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0多万元,平均每户70余元。全乡农民除通过集体和个人入股分红和在小水电企业就业取得收益外,还通过投劳及砂石料供应等增加收入。近年来,小水电企业还投资近百万元用于学校、乡村道路建设。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其中集体和个人入股分红收入120余元,占10%以上。小水电促进和保障农民直接间接增收贡献率达50%以上。刁祁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虽仍然很低,但已甩掉了尚未解决温饱和尚未稳定解决温饱两顶贫困乡的帽子。2004年我国尚未解决温饱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界定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637元以下,初步解决温饱但尚不稳定的农村贫困人口界定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924元以下。到2004年末,我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有2600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尚不稳定的农村贫困人口有5000万人,也即尚未解决和尚末稳定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共有7600万人,都主要分布在西部大开发地区。因此,刁祁乡的事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

四川彭州市宝山村是一个位于大宝山区的600多户、2000多人的贫困山村。上世纪70年代在国家的扶持下,由农民集资3万余元建起了一座100千瓦的小水电,尝到了有电的甜头。80年代在国家的支持下,投资500万元,其中贷款300万元,其余资金由农村集体和农民筹集,建起了当时全省最大的村办电站,装机1600千瓦。从此依托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小水电,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济基础越打越牢,致富路子越走越宽。1994年以宝山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建立了宝山企业集团公司。目前全村约900个成年农民都是集团公司职工,外聘职工300多人,职工总数12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的有68人。集团公司下辖5家分公司,24个子企业,总计固定资产5.4亿元,流动资金3600万元。现己形成以农村水电为龙头,“旅游”为重点,“建工建材与山珍食品”、“化工与建筑”为两翼的集团化公司。其中水电开发分公司己在外地开发农村水电15座,总计装机12万千瓦。目前全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500多元,人均年产粮1200斤,年实现工农业增加值5亿元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占98%.几年前宝山村就已无贫困户,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

湖南省委领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精神,支持桂东县黄洞乡沤菜村、沙田镇水庄村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将国家扶持资金转化为农村水电生产力,量化为农民的股权,直接落实给贫困农户,使农民长期稳定地从农村水电直接获得分红收入,形成了农民增收的长效体制与机制。黄洞乡沤菜村位于高寒山区,全村人口430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1999年人均纯收入只有506元,是一个尚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村。2000年在省委领导支持下,用扶贫资金125万元作为农民的股份,建成了装机320千瓦的沤菜村小水电,年发电量100多万千瓦时,年纯收入16-18万元,扣除集体提留6-7万元用于村级道路维护、小学建设、贫困补助等外,平均每人每年可从小水电分得红利200-300元。小水电安排待业青年3人,人均年工资7000多元。开发小水电带动其他农副产品加工、乡村企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08元,比1999年增长了5倍多。沙田镇水庄村建成了水庄小水电,装机570千瓦,共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配给每户农民股份1000元、水庄小学教育基金股份5万元、村集体股份47万元,吸纳其他入股资金140万元,总投资240万元。投产发电后,除保证每户农民每年分红200元左右外,年满60岁的老人可领到一份“养老补助”,还可为全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益事业提供资金。

江西铜鼓县红苏村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由三户农民带头用自己的积蓄和筹集的资金,在自家门前办起了红苏村第一座农民股份合作制小水电,装机容量260千瓦,2002年建成发电,当年即获得纯收入10余万元。在榜样力量的激发下,目前红苏村已成和在建的农民股份合作制小水电已有7座,总装机容量3085千瓦,全部建成投产后年发电量可达1250万千瓦时,年可实现纯收入220多万元,全村人口468人,人均小水电收入可达4700元,全村1/3的农民将成为小水电工人。红苏村也将由原来靠山吃山的“林业村”,变成借水发财的“水电村”。

福建德化县大铭乡由乡政府用原建成的乡集体小水电企业资产提供无偿担保,帮助贫困农户贷款兴办小水电,做到全乡家家都有小水电股份,户户都有小水电分红收入,共享乡村小水电资源,实现共同富裕。目前全乡农民人均拥有小水电装机0.9千瓦、享有小水电股份100O 元,2004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486元,其中小水电贡献占2/5.随着农村水电资源的开发,大铭乡一是积极推行小水电代燃料,家家用电烧饭,户户保护林木,村村涵养水源;二是积极引进加工企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水电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为全乡人民朝着宽裕型小康迈进不断作出新贡献。

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是位于粤北山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县。总人口38万人,人均耕地不足1亩。但县境内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可开发量达50多万千瓦。过去农民收入主要以粮食和反季节蔬菜种植为主,199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770元。1993年以后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中逐步全面推行股份制集资办电,全县已建成小水电295座,总装机40余万千瓦,14个乡镇、镇镇有小水电,有40个行政村、村村有小水电股份,有240个自然村、年年分享小水电红利。20年后的200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626元,比1993年增长了3.7倍,其中小水电贡献1490元,占41 %.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23元,小水电贡献率达45%.乳源县农村水电是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全县农村水电企业年收入4.5亿元以上,年上缴税金7000万元左右,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一半。乳源县充裕的电力,低廉的电价,吸引了许多省内外境内外企业落户投资置业,带动了全县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让乳源县早早地摘掉了贫困县帽子。

福建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地处本县邻县交界的丛山中,原为一都镇三岭行政村的一个偏僻自然村,1979年人均纯收入只有70元,是名副其实的特困村。1981年后经济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1987年升格为行政村,1988年成立泉州市首家村级党委会。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1996年、2001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全村112户,475人,外来员工2000多人。1981年美岭村领头人苏新添带头出资5万元,动员群众集资13万元,共筹资18万元建成1座40千瓦的小水电,用自发电力带动胶合厂生产,年获利30万元,跨出脱贫致富第一步。1986年又筹资108万元建成1座320千瓦的小水电,带动制材厂、纸箱厂、竹编厂、茶叶加工厂等一批村办工厂生产。从此以电养电,以电兴业,滚动发展,村办企业越办越兴旺。1993年,建成泉州市最大的水泥厂,年产量30万吨,并在泉州市区购地50亩创办了美岭商贸大厦。随着村办工商企业的蓬勃发展和用电量的急剧增长,“九五”、“十五”期间他们跨县开发小水电和建设热电联产的配套小火电,全村发电装机达到2.2万多千瓦,2004年发电量1.2亿千瓦时,本村用电量7000万千瓦时,包括外来员工人均用电量2.8万千瓦时,户均生活用电量5357千瓦时,自给有余,余电上网销售,达到国际社会发达地区平均用电水平。美岭村经过20多年的艰苦创业,从山沟里崛起,发展成为富甲一方的美岭集团,全村经济结构实现了由农业型向新工业型的跨越,农民全部成了工人,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1999年美岭村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全村工农业增加值达3.2亿元,村民人均收入2.4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530万元,村财政收入4580万元。2001年以来,投入1.2亿元发展教育,创办全县首家村办高级中学;投入1300多万元美化环境和增强文体、保健设施;投入1500多万元铺设水泥公路38公里。村里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400元福利费,全村累计用于扶贫济困资金达2000多万元。美岭村的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成为我国山区脱贫致富的一面旗帜,全国已有30多万人次到美岭村参观学习。美岭村党委书记苏新添先后当选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中央候补委员,受到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类似的事例还有不少。然而各地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中,虽然涌现出一批在国家的扶持下,农民入股办电直接增收的典型事例,但是就全国总体而言,特别是就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而言,尚属局部事例。在通过发展农村水电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上,绝大多数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和农村、农民,与以上典型事例相比,存在的差距还很大。既凸显广大贫困地区和农村、农民远未分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更显示水能资源丰富的广大贫困地区和农村、农民需要在国家的扶持下,大力开发农村水电,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急切性和紧迫性;还表明广大贫困地区变农村水电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完全可能性与十分必要性。这是广大贫困地区和人民群众的长期心愿和迫切期待。

目前,我国不少贫困地区农户除劳动力和土地外,人均收入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计,特困农户更难以维持生计。在社会办电中,强势资本开发农民身边的水能资源常与农民争利,同时对占用农村土地大多采取一次性廉价补偿的做法,农民不仅难于参与办电,且受失地失业严重威胁。没有国家对“三农”的扶持,将扶持转化为农村水电生产力,量化为农民的股权,不很好解决农民土地入股、合营等问题,农民很难参与农村水电的开发利用。贫困地区急需国家在社会办电中,提供农民参与开发经营农村水电的公平机会和公正待遇。

综上所述,落实中国农村水电的长效观,体现中国农村水电的资源长效性、市场长效性、资产长效性和促进与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性,把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生态优势、生产力优势,符合贫困地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符合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把国家对农村、农民的扶持转换为水电生产力,量化为农民的股权,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建立农民利用身边丰富的农村水电资源增加收入的长效体制与机制,符合我国现阶段已应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符合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要求;符合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造血功能与机制的需要。满足了贫困山区人民改变自身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脱贫致富的迫切愿望,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农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广泛参与,这是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的生命源泉!

坚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扶贫开发、生态建设四个方面的结合,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与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为基础,以农村水电电源、电网和管理现代化为龙头,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的文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电能支撑和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作出新贡献,则是催促和推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持续进行的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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