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主要合同关系

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业主为了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总目标,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寿命期内有关活动委托给相应的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机构。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等。

1、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是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项目所必须具有的合同。业主采用的承发包模式不同,决定了不同类别的工程承包合同。业主通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有:

(1)EPC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商。

(2)工程施工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或者多家承包商。根据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不同,工程施工合同又分为:1)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商,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和机电设备安装等。2)单项工程或者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如土建工程施工与机电设备安装)及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工程(如桩基础工程、管道工程等)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商。

2、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业主与勘察单位签订的合同。

3、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是指业主与工程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对于业主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合同 当业主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需要与相关单位签订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合同。

6、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指业主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如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合同。

7、其他合同 如业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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