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的经验与问题

小水电开发建设已具很大规模。小水电在建规模连续10年超过500万kW,投产规模连续10年超过100万kW,近两年每年投产都超过150万kW.到1999年底,全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万多座,装机达2348万kW,占全国水电装机的32.2%,占世界小水电已开发量的40%。年发电量720多亿kW/h

一、我国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现状

1.小水电开发建设情况小水电开发建设已具很大规模。小水电在建规模连续10年超过500万kW,投产规模连续10年超过100万kW,近两年每年投产都超过150万kW.到1999年底,全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万多座,装机达2348万kW,占全国水电装机的32.2%,占世界小水电已开发量的40%。年发电量720多亿kW/h.

2.小水电联网情况小水电联网过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目前还存在着这四种形式。

(1)初期,一般都是单个电站开发后,简单拉线就地辐射,就近供电,发供一体。

(2)随着发供一体电站数目的增多,在一个县域内,若干个这种发供一体的小水电站分别联网,形成若干个乡镇电网。

(3)随着开发规模的不断加大和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县内乡镇电网需要电力电量平衡和电网统一规划,从而联接成县内发供统一的电网。这种县电网有的与国家电网一点联网,实现与国家电网互相调剂电量。目前全国这种小水电自发自供的县级配电网共有800个左右。

(4)在一些边远山区,为了增加自发自供电网的调节能力,提高供电质量,多个县电网互相联接形成跨县的地区性电网。1999年底,全国共有这种小水电自发自供的地区电网40余个,其中最大的地区电网覆盖十几个县(市)。

小水电站与大电网的关系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电站直接与国家电网联接,所发电量全部上大电网。

(2)通过小电网与大电网联接,实行电量交换。

(3)与大电网没有关系,在小水电自发自供的孤立电网运行,所发电量全部就地消化。

3.我国小水电取得的成就小水电促进了贫困山区的脱贫致富和经济发展。全国2400多个县中,1500多个县开发了小水电,其中近800个县,3亿人口,主要由小水电及其小电网供电。1999年小水电营业收入达340多亿元,年税利近70亿元,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50年来小水电开发使数千条河流得到了初步治理,小水电站总库容达1000多亿m3,有效地提高了江河的防洪能力。开发利用小水电符合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要求,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小水电的开发及联网建设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能源、环境和贫困问题,而且还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我国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的特点与经验

1.以县为基础的分散开发管理体制我国在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管理方面是以地方为主、县为基础分散进行的。除了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的标准及方针政策由国家制定外,其他有关规划、开发、价格、经营、管理、设备制造等均由地方政府和业主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国家对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给予专门的优惠扶持政策长期以来,按照“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我国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和当地群众就近开发山区丰富的小水电资源。

(1)税赋政策。在1994年新税制之前,小水电只征收5%的产品税,1994年改征6%的增值税,比17%低11个百分点。

(2)保护小水电供电区政策。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国家支持农村小水电的分散开发,就近供电,实行自发自供。要求国家大电网要支持地方小水电网,小电网与国家电网联网运行,调剂余缺,互利互惠。

(3)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集资办电政策。80年代初,国家就鼓励当地农户个人投资、投劳折资或集体投资,鼓励国内外企业投资,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政策。

(4)“以电养电”政策。国家规定小水电及其电网利润不上缴财政,留给小水电及小电网企业用于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的再发展。

(5)国务院设立小水电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小水电开发及联网建设。这项政策一直延续到1997年,有力地推进了小水电的发展和商业化运营。

(6)政府财政专项引导资金。中央和地方省级财政列专项拨款,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小水电开发及联网建设。百事通3.经济实用的小水电开发及联网技术我国小水电发展较快,在整个建设中,重视应用新科技、新产品、新工艺,从而形成了与我国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实用的小水电开发及联网技术。

(1)制定了一套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标准体系。这个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在于使电源电网配套建设,发、供、用电协调发展;在于使农村小水电建设和经济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

(2)在规划上探索出一套发展电源同时发展负荷的方法,充分利用季节性电能。由于中国农村电气化以小水电供电为主,在电力电量平衡中常出现丰水期电力电量有余,而枯水期电力电量不足的矛盾。为了充分利用丰水期电能,鼓励农户在丰水期使用电炊、农作物烘干、田间作业和能够蓄热的电锅炉等;在枯水期这些季节性负荷都减下来,确保正常的生活用电、基础工业用电、商业用电。

(3)制订了从前期工作到建设、安装、验收、运行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这些电力行业技术法规,确保了小水电在开发及联网建设过程中,按科学方法保证质量、讲求效益。

(4)推广新技术。在小水电开发及联网建设中,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主要有:碾压混凝土拱坝、面板堆石坝、沥青心墙堆石坝、无人值班技术、氯塑料轴瓦、自动清洁拦污栅、电网优化运行调度、多梯级水库群优化运行、高效转轮、简易水机自动操作器、微型整装机组等。

(5)培养人才。全国有很多高等院校,专门为农村小水电开发及联网建设定向招收学生,培养了一大批农村水电电气化人才。同时,各县设立的工人培训学校,结合实际也造就了一批技术骨干。

三、我国小水电开发及联网目前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1.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上划”、“代管”小水电网。我国电力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发输配一体的垄断体制,这种体制使一些地方的小水电及其小电网经常面临着大网要“上划”、“代管”的困境,束缚了小水电的发展。

(2)限制小水电上网电量。一些地方限制小水电站及小电网上网电量,尤其是在电力供需矛盾相对缓和以后,有的小水电站50%以上的水量白白浪费,有的地方明令不准小水电上网,而另一方面是自己的价格高、污染严重的燃煤电厂满发。

(3)降低小水电上网电价。目前电价形成机制是以成本利润反推电价,不按市场供求关系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小水电上网电价一般在0.2元/kW/h左右,有的低到0.02元/kW/h.而大电网给小电网下网电价多在0.4元/kW/h,有的更高。

(4)把小水电与小火电混为一谈。一些地方认为小水电与小火电都是小,一样对待,停止执行国务院支持小水电发展的政策。不准小水电项目立项,有的立项了也不准开工。

2.建议

(1)制订促进小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能源政策。一是对小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实行上网电量配额制,保证清洁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相应地建立发电排放污染物折算加价制度,加价收入用于环境保护。二是继续执行小水电实行6%增值税率,改变按售电计征增值税的办法,将小水电站一次性投资分摊到各年,作为增值税进项予以抵扣。对小水电所得税实行零税率或“两免三减半”政策。三是坚持“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的政策,继续实行“以电养电”政策。四是将小水电贷款的还贷期延长至25~30年,降低贷款利率。

(2)加快电力体制改革。一是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二是建立电力市场政府监管机制,规范监管程序;三是纠正对小水电自发自管县的代管。

(3)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改电价制订基于成本为基于市场供求关系定价,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十五”计划》提出,“十五”期间中国将投产小水电600万kW,并建设与之配套的小电网,到2005年全国小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kW,在建成6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基础上,再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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