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可拆卸脚手架搭设与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全厂范围内搭设的多立杆(仅包括钢管)式、框组式等组合式可拆卸脚手架。二.搭设脚手架的资格:1.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队必须持有工商,劳动部门的营业许可执照,经外发办、安管部、船体车间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在厂区从事搭架工作。2.搭设、拆除、变更脚手架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门培训,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搭设脚手架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搭架队必须设二名有经验的安全监督员(持有搭设脚手架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合格证》)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安全检查、验收和报验工作。并对所搭设脚手架的安全性负直接责任。三.脚手架及其搭设的基本要求:1.在进行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变更作业中,必须拉好警戒线,挂上“正在搭设脚手架”的黄色警示牌,并由搭架队安全监督员监护,统一指挥。2.搭架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3.搭设脚手架所有工具、材料等必须完好,合格,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架设工具和材料。4.搭设过程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缆绳和吊索,避免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发生偏斜和倾倒。5.脚手架必须有阶梯式平台,有适当的宽度(或面积)、步架高度,能满足工人操作工具的放置。6.脚手架要有足够的三角形斜撑(必要时还应设两个三角形斜撑),顶部每隔3~4米加一个固定件,在低边柜斜底板上沿船旁板搭设的脚手架(作业仅涉及船旁),要在底部烧铁码固定,确保脚手架具有稳定的结构和足够的承载能力,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可能出现的使用荷载的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普通脚手架的构造应符合有关规定。特殊工程脚手架、重荷载(同时作业超过两层等)脚手架、施工荷载显著偏于一侧的脚手架和高度超过30米的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和计算(由船体车间设计,技术中心和安管部一起审核批准)。7.脚手架底平面应平整,底平面上不得有影响搭架的废料、杂物,确保底平面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高层和重荷载脚手架应进行架子基础设计),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成局部沉降。8.脚手架必须有斜撑和牢靠的锚固,应设置足够多的牢固的连墙(舱壁)点,依靠舱壁的整体刚度来加强和确保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9.严格按照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联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10.用脚手板搭设的平台宽度不小于2块标准宽度的板(0.6米),搁置处必须用铁丝绑牢,保证跳板的平整、稳妥、牢固,绑扎铁丝必须用12—14号以上铁丝。跳板两端伸出下部支样杆的长度不得大于0.3米。必须搭设压杆,压紧跳板,以防踩翻。脚手板要铺满、铺平或铺稳,不得留有孔、洞。不得有探头板。11.脚手架平台与船体结构间的间隙不得大于0.3米,每层平台四周必须有应设挡板、栏杆或安全网,安全栏杆的高度不得小于1.2米。中间处至少加设一道栏杆,且要拉紧牢靠。12.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有上、下通道用的梯子,梯级高度不得大于0.45米,并保证安全可靠。13.三层以上脚手架宽、窄面必须设有斜向的加固杆,以防滑架,多层以上脚手架必要时用水平和交叉固杆加固,每3层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加固杆,交叉加固杆在两道水平加固杆之间加设,并与水平加固杆牢固连接。14.搭设脚手架时,其队长(负责人)或者安全员要现场监督,保证每一层的垂直度,水平度,并且自查确认安全牢固可靠后方可搭设上一层。15.脚手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包括:1)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板、围栏或安全网;如设围栏,必须两条以上,最下面一条围栏距工作面的高度不高于0.23米;2)三层以上的脚手架,在3米高度按规定设置兜网式安全网,该安全网从搭架始挂设至拆架完毕。3)设置供人员上下使用(包括携带工具和少量材料)的安全扶梯、爬称或斜道,梯道上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4)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各作业层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层,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16.各队搭架所需的风、电焊工自行解决,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厂《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17.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四.脚手架的技术要求(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是由钢管和扣件组成的多立杆式脚手架。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有: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和底座等。各种杆件应优先采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焊接钢管,缺乏这种钢管时也可采用同样规格的无缝钢管或用外径51毫米、壁厚3~4毫米的焊接钢管或其他钢管。3.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和小横杆间距:立杆间距横向不大于1.3米,纵向不大于1.8米,操作层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米;大横杆步距不大于1.8米。以上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组合式可拆卸脚手架搭设与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一点鲁班乐标,中标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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