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和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特点,项目可设安全组或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均须持证上岗。3.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纳入计划。4.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按规定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5.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6.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认真做好内部专业队和外包队人员上岗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劳务队伍进场上岗作业前,必须签订明确双方责任的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7.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8.参加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9.参加特殊防护设备的检查验收。10.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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