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节能工程质量而制定。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墙体节能工程;


5、外门窗节能工程;


6、屋面节能工程;


7、地面节能工程;


8、供暖节能工程;


9、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


10、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


1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


12、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


13、工程现场检验;


14、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为:


1、增加了供暖、冷热源和管网、通风和空调、太阳能热水、配电和照明等节能工程内容;


2、修订了术语的内容,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术语,删除了围护结构、保温层等术语;


3、对墙体节能工程的相关内容重新进行了编写;


4、对工程现场检验的项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


5、删除了常用节能保温做法主要材料性能指标的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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