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劳务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制定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更好的达到目标,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劳务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搞好工程质量,保障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定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第三条技术质量部是公司管理工程质量的常设机构,负责全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第四条在项目的质量管理上,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的责任人。项目部要根据本管理制度强化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第五条公司质量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程技术、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2、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进行总体管理和控制。3、组织项目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审定工作。4、组织好项目的技术质量交底、质量检查工作,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意见,监督落实质量措施。5、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组织好工程质量的各项验收工作,收集整理工程项目档案。7、负责传达、发放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组织科技有关活动。第六条项目部质量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技术、质量的规范、标准、规定等。2、对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3、负责配合技术质量部对施工单位设计交底工作。4、负责处理质量事故的配合、协调工作。5、做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准备工作和工程验收后的质量保修工作。6、组织对用户的回访工作并及时处理、协调、解决回访中发现的质量问题。7、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工程质量、科技活动。第七条工程动工前,技术质量部要组织项目部及技术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和熟悉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进行设计(包括专业和工种)交底,提出有关问题,消灭图纸差错,完善施工图。第八条项目开工,技术质量部要做好施工现场放线定位工作,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办好有关验线、交底手续。对设计变更及时做好有关变更签证工作。第九条施工中,加强质量检查检验工作,完善施工班级的自检、互检、交换检,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认真做好返工赔偿的鉴定测算工作。第十条督促指导施工班组做好施工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要协助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后,收集整理有关资料,装订归档。进行项目质量小结。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造成质量事故,查明原因后,按照《职工奖惩制度》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解释。二、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应由交底人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应由接受交底人负主要责任。第二条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第三条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第四条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主管、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向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末端是直接带领工人施工的班组长。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时,应将问题弄清搞懂,以便带领工人正确施工。班组长对操作工人实行工前交底,工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操作及防护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将技术交底落实到实处。第二章技术交底的内容第五条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第六条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交底、安全交底一并进行。第七条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作业条件、施工准备、工艺操作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以及需要交底的其他事项(如:图纸变更洽商、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防治等)。第三章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第八条凡由公司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负责生产的经理主持,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主管或技术人员向有关项目经理、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后形成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接受交底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并在施工中贯彻执行。第九条凡由项目经理部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技术质量部配合,项目经理主持,向工地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交底后形成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第十条技术交底必须办理技术交底的书面手续。第十一条班组负责人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班组质检员、安全员及职工进行技术交底(关键部位要进行样板交底),填写技术交底卡片。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第十二条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符合实际。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报送技术质量部备查,使在纵横向技术管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资料由各项目部集中整理,并适时向技术质量部移交,归入施工技术资料(档案)中。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三、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工程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技术质量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是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部门。该部门及质检人员的权限:1、有权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证明资料,如有疑问,有权要求进行复验或停止使用。2、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章施工,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艺标准和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的,有权向现场施工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如已造成或即将造成质量事故或隐患时,有权提出返工处理和罚款处理。必须停止施工处理时,有权要求暂时停工,并将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报告。3、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在其隐检和预检单上有权拒绝签字,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纠正补报。4、技术质量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技术资料、试验资料和有关资料。5、有权拒绝核定未提供自检、互检记录的分项工程及不合格分项工程的质量等7、对未经法定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签证认可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有权拒绝直接使用到工程上。8、各级质检人员有权越级陈述自己的意见,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干涉质检人员行使职权或故意刁难打击报复。9、各级质检部门有权对下级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进行奖罚。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查1、工程自检: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按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的随时检查。自检合格,填自检记录。2、互检、交接检:互检,指施工人员互相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以发现自己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交接检,指上道工序完成施工后,移交给下道工序施工前,由下道工序的施工人员进行的质量检查。检查必须按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3、工程预检:指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或复核。一般工程由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检查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隐蔽工程检查:指对重要部位施工过程中,被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项目的检查,一般由项目经理和施工班组长在下道工序施工前,组织项目部的技术员、质检员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应邀请公司质量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检查,合格后签5、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对较大工程的检查;各项目部对在建工程每月要组织检查,通过分层把关,随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对较大或难以解决的质量问题,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处理。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1、竣工工程预验收:指对单位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的检验。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长和技术人员参加,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2、竣工工程验收:指单位工程已全部竣工,经预验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完全达到竣工要求。由项目负责人主持,邀请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符合竣工要求各方签证。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发放“工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要明确隐患的部位、性质、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更多关于“劳务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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