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

为了合理有效的处置微生物实验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人员安全,制定该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1. 废弃物是指将要丢弃的所有物品。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有潜在生物危害的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2. 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3. 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4. 操作任何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服。5. 所有收集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6. 所有废弃物塑料袋或容器中盛装的废弃物不应超过总容量的3/4。7. 液体性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应确保容器无泄漏。8. 对于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废弃物,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9. 所有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在丢弃前均需消毒。消毒方法首选高压蒸汽灭菌,其次为20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10. 每日的有潜在生物危害的废弃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通过高压蒸汽灭菌去除污染。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时间20-30分钟。11. 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玻璃器皿不应事先清洗,任何必要的清洗、修复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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