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槽施工方法选择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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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顶管顶进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敞口式(手掘式)顶管机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管底以下不小于.5m处,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他水源进入顶管的管道;

2)周围环境要求控制地层变形、或无降水条件时,采用封闭式的土压平衡或泥水平衡顶管机施工;

3)穿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重要管线和防汛墙等时,应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

4)小口径的金属管道,无地层变形控制要求且顶力满足施工要求时,可采用一次顶进的挤密土层顶管法。

2、盾构机选型,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管道的外径、埋深和长度),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安全等要求,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围环境安全等要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定向钻机的回转扭矩和回拖力确定,应根据终孔孔径、轴向曲率半径、管道长度,结合工程水文地质和现场周围环境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应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导向探测仪的配置应根据定向钻机类型、穿越障碍物类型、探测深度和现场探测条件选用。

5、夯管锤的锤击力应根据管径、钢管力学性能、管道长度,结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周围环境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有一定的安全储备。

6、工作井宜设置在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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