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体系组织机构

一、安全组织机构(一)本分部设置安质部、工程部、经营部、人财部、综合办公室、试验室、测量队等职能部门,配备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安全自控体系有效运行。(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方针和安全标准;审定安全制度、规定;决策施工安全方案;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组织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安全行为、过程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自控体系的正常运行。二、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一)为确保本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树立安全文明企业的良好形象。杜绝安全重大事故、死亡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争创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切实加强对本分部安全控制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及指导本分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分部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本分部安全检查小组。(二)小组人员名单如下:本分部安质部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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