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防水设计一般规定

1、建筑外墙墙面整体防水设防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墙防水防护工程的构造设计;

2)防水防护层材料选择;

3)节点构造的密封防水措施。

2、建筑外墙节点构造防水设防设计应包括门窗洞口、雨蓬、阳台、变形缝、穿墙管道、女儿墙压顶、外墙预埋件、预制构件等交接部位的防水设防。

3、建筑外墙的防水防护层应设置在迎水面。

4、不同结构材料的交接处应采用每边不少于150mm的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网片做抗裂增强处理。

5、外墙各构造层次之间应粘结牢固,并宜进行界面处理。界面处理材料的种类和做法应根据构造层次材料确定。

6、建筑外墙防水防护材料选用时应根据工程所在的地区的环境以及施工时的气候、气象条件选取。

7、建筑外墙外保温的相应做法要求按《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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