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鸿·红星美凯龙国际商业广场建设单位: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与南直路交汇处,西北两侧紧邻金色莱茵一二期住宅及闽江小区。本工程总体设计为南北两大分区,总建筑面积约40万m²,南区以美凯龙家具卖场及1#、2#、3#超高层塔楼为主,北区以五星级酒店为主。

南区: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米;地下3层,建筑面积约6.9万m²;地上裙房5层,裙房上部1#、2#、3#塔楼30层,结构板顶高度119.35m,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m²(其中,裙房建筑面积约8.4万m²,塔楼建筑面积约11.8万m²)。自2013年开工以来,现已经基本完成三栋塔楼主体结构施工只剩余屋面部分部分混凝土浇筑未完成。北区:总建筑面积约12.0万m²;地下3层,建筑面积约3.5万m²;地上由一栋42层超高层建筑及6层多功能裙房组成,结构板顶高度168.0m,建筑高度183.6m,地上建筑面积约8.5万m²,超高层结构为型钢框架剪。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5冬季施工组织设计。2.6施工验收规范GBJ202-83         《土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8-9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B50207-2002      《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ISBN7-112-01464-6 《建筑施工手册》ISBN7-112-02206-1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三、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3.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3.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3.4检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3.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及关健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3.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3.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责令提供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3.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4.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4.1.1《营业执照》;4.1.2《施工许可证》;4.1.3《安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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