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副组长、组员若干名。二、建立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建立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四、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安排培训经费,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和考核,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六、对需要分包的项目,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核查分包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七、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分和设备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并落实。八、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05)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配设、检查。九、对自查的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