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留置制度

混凝土试块留置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一、用于检查结构构件砼质量的试件,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二、抗压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抗渗试块,每次取样应取自同一运输车的砼。

三、取样时应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集,每次取样应满足试件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少于0.02m3。

四、商品砼交货检验的试样采集,应在砼运送到现场后按规定在20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五、抗压标养试块,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1次。

六、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抗压标准养护试块;抗压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规范要求;抗渗试块每500m3留置一组,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抗渗试件的同时需按规定留置抗压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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