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驻地办监理人员的职责

工程项目驻地办监理人员的职责提要:合同管理部长的职责2.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首先检查承包商人员、设备、进场等合同执行情况

工程项目驻地办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副)的职责

1.1主持领导全线监理工作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咱们对所监理的工程负全责。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监理情况报告。

1.2审查处理监理驻地办和监理试验室报送的文件报告。

1.3主持重要的监理工作会议。

1.4监督检查各项监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奖励、处罚和任免各级监理人员。

1.5签发各合同段的支付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

1.6负责监理规章的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

1.7组织重要和重大技术、质量及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工作。

1.8主持召开各合同段主任、试验室负责人例会,审查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决议的实施。

1.9指导监理业务工作组织监理人员培训和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研讨会。

1.10主持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

2、合同管理部长的职责

2.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首先检查承包商人员、设备、进场等合同执行情况,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全面核查;负责所辖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2.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支付报表、竣工财务报告、最后财务报表及原始计量证书、原始凭证和财务清单,编制月进度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2.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时准确地做好每月的支付工作,随时向总监,(副)提供各种合同管理数据及图表。

2.4协助总监(富的,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合同纠纷问题。

2.5做好变更设计的支付工作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3、工程技术部长的职责

3.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合同段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3.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3.3处理解决变更设计及变更后增加工程的后续图纸。

3.4全面熟悉掌握所辖各段的重点工程和技术质量控制关键。

3.5抽查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到现场解决各驻地办提出的技术问

3.6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报表和报告。

3.7组织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准备工作。

4、综合部长的职责

4.1在总监(副)的领导下,处理总监办的文秘、后勤、财务等工作。

4.2负责总监办的资料分类及档案管理。

4.3安排接待往来的业主、承包人和驻地监理。

4.4完成总监咱们交给的其它工作。

5、驻地监理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5.1在总监(副)和总监办主任的领导下,主持驻地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驻地办主任对所负责标段(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责。

5.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纠正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报总监办。

5.3在总监授权范围内,签署或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报口。

5.4审查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同时报总监办。

5.5主持参与承包人的工地会议,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工作和施工组织计划,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分包条件,坚决杜绝转包工程。

5.7主持本合同的计量支付工作,负责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编写监理月报。

5.8执行总监办发出的一切监理业务指示。

6、驻地监理的职责

6.1在驻地办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2熟悉有关合同条款、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支付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驻地办主任。

6.3初审承包人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材料进场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做好各种记录。

6.4检查校核所用的水准点、固定点等,对承包人的测量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6.5进行现场旁站,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对质量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指示,必要时报驻地办主任签发书面指令。

6.6检查承包人的每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6.7绘制工程质量进度图表,收集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记和原始记录,填写监理日记及其它记录、报表。

6.8做好中间计量,核实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单及支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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