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的关于市政道路路面设计规范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路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技术。
道路路面的面层、基层与垫层等各结构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平整、抗滑、耐磨与低噪声等表面特性。
2 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扩散应力的能力。
3 垫层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良好的水稳定性。
道路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道路的地理地质条件、路基土特性、路基水文及气候环境状况,考虑建设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因素,进行路基路面整体结构综合设计;
2 因地制宜、合理选材、降低能耗,充分利用再生材料;
3 应便于施工,利于养护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4 对交叉口进口道和停靠站等路段进行特殊设计;
5 应具有行车安全、舒适和与环境、生态及社会协调的综合效益。
道路路面可分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和砌块路面三大类,其面层类型及试用范围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路面面层类型包括沥青混合料、沥青贯入式和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合料适用于各交通等级道路;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路面适用于中、轻交通道路。
2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类型包括普通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连续配筋混凝土与纤维混凝土,适用于各交通等级道路。
3 砌块路面适用于支路、广场、停车场、人行道与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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