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的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要求有哪些?

1、钢管

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1.2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2、扣件

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板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3)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IIa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的相关规定。

4、可调托撑

4.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直径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型螺纹》GB/T5796.2、GB/T5796.3的规定。

4.2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

4.3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5、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5.1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

5.2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中HPB235级钢筋的规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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