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管理实施计划

分包商管理实施计划是非常重要的,计划的制定要用专业知识以及结合实际情况,每个细节的处理都很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分包商管理实施计划和大家介绍一下。一、 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三、教育培训 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技术主管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四、组织管理规定 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 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2、 经我项目经理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 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未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批准。 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施工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0元~5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适宜。 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经理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 8、我项目经理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经理部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9、分包单位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更多关于“分包商管理实施计划”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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