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规范中对阳台的要求是什么样的

建筑设计规范中对阳台的要求是什么样的?下面鲁班乐标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要求:

1.宜设阳台,阳台进深不宜小于1.20m。各居室之间或居室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室隔板。

2.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3.低层、多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宿舍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4.中高层、高层宿舍及寒冷、严寒地区宿舍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

阳台: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阳台是建筑物室内的延伸,是居住者呼吸新鲜空气、晾晒衣物、摆放盆栽的场所,其设计需要兼顾实用与美观的原则。阳台是居住者接受光照,吸收新鲜空气,进行户外锻炼、观赏、纳凉、晾晒衣物的场所。阳台一般有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类。阳台不仅是居住者接受光照、吸收新鲜空气、进行户外锻炼、观赏、纳凉、晾晒衣物的场所。如果布置得好,还可以变成宜人的小花园,使人足不出户也能欣赏到大自然中最可爱的色彩,呼吸到清新且带着花香的空气。房屋建筑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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