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下项目成本管理的变化与实践

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中心,通过成本管理能够反映项目管理的综合水平和工作质量,也是评价项目管理效率的标尺。在建筑业实行“两层分离”之前,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核算单位不在项目,一般都是以工程处为单位进行成本核算,项目只管干活,不负责成本核算,所以项目管理的范围和内容也较为简单。随着“项目法”施工在建筑行业的普及,项目管理被提到了突出的位置,核算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建立了以项目为核算单位的企业管理体制,成本管理的责任转移到了项目部,建筑企业逐渐形成了“项目部控制成本,企业控制利润”的管理理念。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报告中称,建筑业等将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倒逼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劳务分包、商品砼、地材等占工程总价比重较大,可抵扣仅有3%,市场不规范,项目面对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较多,导致项目税负增加,进一步挤占了项目的利润空间。

倒逼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为防止市场垄断、供应商绑架,争取定价主动权,企业需成立独资或控股的独立法人的商砼搅拌站、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物贸公司、三钢工具租赁公司、加工厂、劳务公司等相关产业,形成综合性的集团公司,完善内部抵扣链条。

倒逼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行业洗牌,适者生存。随着抵扣链条的完善,建筑业的上下游行业将逐步进行规范,和自然人打交道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少,社会各行业在过渡期间也会自行调整,直到规范,而税务系统也将会由宽向严逐步过渡。

项目的计价方式和工程报量方式发生了变化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业增值税是按照项目来计税的,所以就出现了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两种情形,而且这两种计税方式或将长期并存。项目计税方法不同,计价执行的定额也不相同,具体应根据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要求为准。

一般计税项目的计价。工程造价=[人工费(不含进项税额)+材料费(不含进项税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不含进项税额,包括附加税费)+规费(不含进项税额)+利润]×(1+10%),即工程造价=不含进项税的税前造价×(1+10%)。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原为11%,根据国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调减为10%。

简易计税项目的计价。工程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动态调整)×(1+费率%),即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费率%),费率执行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

项目的产值报量。项目产值报量时要根据项目的计税和计价方式来进行报量,分为一般计税项目报量产值和简易计税项目报量产值,并按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分别统计施工产值。

一是生产报量应为含税造价。工程造价是从建设单位结算回来的完全价格,企业向建设单位开具发票时也是要按全价来开具的。这就相当于我们把建造的项目以商品的形式销售给建设单位(用户),销售价一定是含税的,至于如何开票,如何价税分离进行抵扣,就是财务和税务的业务范畴了。作为施工生产、预算核算人员所报的产值、所说的工作量就是含税工程造价。

二是税金和不含税价要单列。对于财务核算来说,不论是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都是按照不含税价来进行成本核算的,税金不能作为项目或者企业的收入,所以税金和不含税造价、施工产值应并行列出,并符合下列等式关系:施工产值=不含税造价+税金;不含税造价=项目收入+企业收入。

项目需要提前进行税务筹划

“营改增”实施的根本目的是减税,但由于建筑业是按项目纳税,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规范,项目面对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个人还比较多,取得进项税的渠道还并不广泛,取得进项税的机会也不是很多,不但增加了项目的税负,也不一定能够取得合规的增值税票。随着一般计税项目的开工,做好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显得尤为迫切。项目中标后,就要立即着手进行项目的税务筹划。项目的应纳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取得强相关,所以要从项目的支出费用进行税务筹划。项目的支出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人工费。项目的人工费占到整个工程造价的30%左右,但由于市场的特殊性,劳务队伍绑架了市场,市场定价权并没有掌握在项目手中。但人工费到底亏损多少,我们还需要提前测算项目的人工费收入,这里的人工费要和专业分包工程分开,把需要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指定的必须要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单独摘离出来,就是要劳务分包出去的工程范围内容的人工费收入。

专业工程分包费。根据《建筑法》的规定,除基础、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不能分包外,都可以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如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暖电安装工程、消防空调工程、智能建筑、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要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肥瘦程度,专业性质难易程度以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工程来决定哪些需要分包,哪些要自己干。理论上是自己干得越多,利润越大,但实际上并不一定是这样,所以,要干有利润的、分包无利润和利润较小的或者专业性很强必须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的专业工程。

材料费。材料费是项目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占到工程造价的60%左右,材料费点多面广,品种较多,管理难度是所有费用中最难控制的。项目的人工费亏损,项目的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只有支出,没有收入,项目还要创造效益,效益从哪里来?还主要得靠材料费的降低来消化这些成本,所以,材料费的管理显得尤其重要。材料费的降低要从净用量上进行控制,在过程中不能按预算量来控制使用,否则,达不到预期效果,也显示不出真实的项目管理水平。

施工机械使用费。目前,属于大型设备和中小型设备的固定资产企业基本没有,主要依靠市场租赁解决。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自己的机械设备,虽然减少了管理环节,但同时也转移了施工利润。

临时设施费。临设在投入前需要根据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进行定位,不能搞盲目投入,也不能随时投入,需要事前进行规划,将投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的范围比较宽泛,凡是用于项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费用支出,都属于现场管理费范畴。现场管理费的主要支出是管服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但其他费用过程支出比较琐碎,支出频繁,也必须本着从严、从紧、节俭的原则支出。

项目的税务筹划应按项目的支出类别,分别按不同的供应商或分包商的纳税人身份和提供的增值税专票税率进行测算,统计进项税额,并按以下公式统计项目的税负水平:项目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税金)-(人工费的进项税额+材料费的进项税额+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进项税额+专业工程分包费的进项税额+临时设施费的进项税额+现场管理费的进项税额);项目的预计税负=项目的应纳税额÷不含税价×100%。此处的项目预计税负是不完全的,还有发生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进项税额,仅指项目的税负筹划水平。

项目的成本核算方式发生了变化

项目的成本核算。项目成本核算是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成本进行逐一统计、考核的管理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把项目作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独立核算。为了加以区别,我们把项目所进行的核算叫成本核算,把企业财务所进行的核算叫会计核算。

项目成本核算的内容。项目成本核算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项目的收入,二是项目的支出,三是项目的税负统计。项目的收入按五类进行归类,分别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专业工程分包费、项目管理费。项目的支出按六类进行归类,分别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专业工程分包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项目的税负统计指项目的税负水平,税负(%)=应纳税额/不含税造价×100%。

项目的成本核算方式。项目成本核算以成本考核表的形式表现项目的经营结果。项目的成本考核表分为项目部分、企业部分、社会部分、工程造价、项目税负五个部分。

一是项目部分。按项目的收、支费用进行分列,并对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对比,统计降低额和降低率,通过降低率的监控可以反映支出费用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也反映了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

对于简易计税项目,预算收入是不含税金的收入,即仍按照原施工合同计价方式中的定额直接费和其它费用收入。实际支出是含税支出,即项目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专业工程分包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等都是含税支出,发生时都必须索票,既可以索取专票,也可以索取普票,但不论是专票还是普票都不能进行抵扣,只能作为财务挂账和付款的依据。简易计税项目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计价依据的规定计取的税金,不能作为项目的收入,要全部上交企业,同时也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应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

对于一般计税项目,项目的收入是剔除进项税的收入,项目的销项税额(即税金)不能计入项目收入。项目的支出也是不含进项税的支出,这里面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项目取得了增值税专票,开具的专票金额不能全额进入项目的支出,剔除税金后,只有不含税金额才能进入项目的支出;另一方面是项目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票,只取得了增值税普票,那就要把普票开具的金额全额进入项目的支出,不能再剔除税金。因为普票的税金不能抵扣,就需要项目成本来承担这部分的税金,项目的进项税额直接影响了项目的成本,所以项目要尽量索取专票,减少普票,以降低项目的成本。

二是企业部分。企业部分就是企业的收入,即项目的上交费用,也是企业收入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是社会部分。对于简易计税项目,项目税金就是企业向税务机关交纳的税金,也是企业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它的来源是项目按照计价依据向建设单位计取的税金,支出是企业应缴纳的税费。所以,项目的收入不能包含税金。

对于一般计税项目,项目向社会上交的部分就是项目的应纳税额。项目应对每月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统计,应纳税额=当月的销项税额-当月的进项税额。由于项目的进项税有360天的认证抵扣期,项目核算员每月要与财务进行沟通,统计财务认证税额,比较认证税额与统计税额的差距,以及时督促财务部门进行认证。

四是工程造价。对于简易计税项目,项目工程造价=项目费用+上交企业的费用+税金,也就是项目按施工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全部价款,它是一个等式的关系,它的税金要全部向税务机关交纳。对于一般计税项目,项目工程造价是含税造价,即施工产值,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税金(即销项税额),税金=税前工程造价×10%,税前工程造价=项目收入+企业收入。一般计税项目计取的税金与简易计税项目不同,它不直接向税务机关交纳,它要抵扣进项税后交纳。

五是项目税负。项目的销项税额不进入项目的收入,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进入项目的支出,既和项目没有关系,也和企业没有关系,只是项目的销项税减去项目的进项税后的余额(即应纳税额)要上交税务机关。项目的销项税额在工程造价确定后,它就是一个固定值,但项目的进项税额却完全是由项目来筹划和控制的,项目税务筹划到位,取得的进项税额就会较多,反之,则较少。

项目的税负=应纳税额/税前造价,它是一项指标,反映项目的税负水平,通过该指标可以看出项目的税务筹划水平及成本、资金状况。项目的税负越高,意味着项目同一般纳税人打交道的机会越少,项目的成本越高,成本降低率越低,同时影响了资金的使用;反之,意味着项目同一般纳税人打交道的机会较多,项目的成本较好,成本降低率较高,同时加快了资金的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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